紅網株洲11月7日訊(通訊員 羅倩妮 羅輝)曹某被辭退當天,見宿舍的同事李某房間內無人,就盜竊了李某的一臺聯想筆記本電腦和一個單肩包。2014年11月6日,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曹某提起公訴。
  2014年7月26日上午8點左右,曹某見李某房間的房門未關,直接溜入房內盜竊了李某的一臺筆記本電腦和一個雙肩包。曹某拿著電腦就去了電腦大市場,賣了1800元。9點左右,李某回到宿舍,發現電腦和單肩包不見了,立即就報了警。
  同宿舍的舍友說,他買完早餐回來時,看到李某房間有人,當時他沒在意,以為是李某的朋友。直到李某說東西不見了,他才意識到是在偷東西。
  李某說,他的房間門鎖最近壞了,所以曹某才能趁機進去偷盜。
  9月24日,曹某被衡陽警方抓獲歸案。曹某供述,他和李某住的宿舍是某茶樓老闆提供的。他在該茶樓工作了四五天,但老闆不讓他繼續做下去了,他覺得手頭沒有錢,才趁無人之際偷盜的。
  經鑒定,筆記本和單肩包共計3000元。  (原標題:被辭退又無錢可用 順手拎走同事筆記本電腦被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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